認清達摩
- 如果想要發表回應,請先登入。
週二, 06/02/2009 - 12:20
對於禪修具體的做法,達摩祖師提出四句具體經言:「重道德、修清靜、法自然、靈收圓」。也就是如何修自己。
重道德:就是正心。人心不正,則道德敗壞,則無是非、無廉恥、無善惡,這也正是萬惡萬亂的起源。
修清靜:清靜則寡欲、去繁華,所以可以去除煩惱、痛苦、雜念、妄念等。清靜不是要人捨棄七情六欲,而是不恣縱情慾,以清心、恬淡適度表現合禮合宜的情慾。所以,清靜是一種內心的安靜、安逸,也是心靈淨化後,表現於身體外在的行為。
法自然:既是說明修法的方法是依循自然法則。亦即是「自然修法」。修法不虛假藉外力,毋須他人灌頂、開光;毋需辛苦跋涉、求法求道。自然即是「本性」,自然修法也就是從日常生活與工作的場所中去修法,就是修行的「道場」。修行無需外求,這就是「自然修法」。
靈收圓:宗教界有所謂二十一世紀是末法、末劫之說法。西方則有世界末日之說法。所有先天靈在人世間的功德、業力、修行、成就,均在此世紀做個總結算,如能通過考核,即是收圓。所以收圓,是收自己的圓。若是自己的德行能圓滿無缺,靈即可回歸來處,,不需再受輪迴之苦。
由此可知,所謂「重道德、修清靜、法自然、靈收圓」,也就是以自然修法的,方式,修自己的「身、心、靈」。並在日常生活中,尋求自我的覺悟和修持,而修行修法的最終目的,則是在達到「靈收圓」結果。
